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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吴兆祥; 黄年; 李予霞最高人民法院履行期间执行工作批复利息债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

摘要: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9]6号文正式,5月18日起施行。《批复》的出台,对解决执行工作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及如何确定本金与利息的清偿顺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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