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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制度

作者:易健雄专家证人制度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审判技术知识证据制度知识产权案件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规则

摘要:知识产权案件经常涉及专业领域的技术问题,即使具备技术背景的法官也不可能通晓审判中所涉及的一切技术知识。如何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中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几乎成为所有知识产权法官所面临的普遍性难题。在此背景之下,为解决诉讼中的技术问题而产生的专家证人制度开始受到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现代专家证人制度是一项起源于欧洲、产生于19世纪、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广泛应用的证据制度。④根据1999年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35.1条规定,所谓专家证人.是指“为法院诉讼程序之目的指定提供或准备证据的专家”。强家证人提供的证据,即为专家证据。专家证据的主要表现形式即是专家证言。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专家证言”规定:“如果科学、技术或其他专业知识有助于事实裁判者理解证据或裁决有争议的事实,则因其知识、技能、经验、培训或教育而具备专家资格的证人.可以意见或其他形式对此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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