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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丁伟; 王燕华安全保障义务用人单位财产安全员工最高人民法院合理限度法律关系

摘要:【裁判要旨】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关照和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正式引入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并在该条及第11条规定了用人单位(雇主)对员工(雇员)人身的安全保障义务。但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给此类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难度。本案从安全保障义务的一般原理出发,认为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同样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用人单位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员工财产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合理限度的判断和赔偿范围,由法官斟酌个案事实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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