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义军名誉权侵犯言论范畴评价民事纠纷社会生活私力救济
摘要:伴随我国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民事纠纷种类繁杂多样,维权途径更是五花八门。大家都知道,司法是保证受害人权利得以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把民事纠纷或权益维护诉诸司法之前,人们往往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私力救济或求助社会其他部门进行帮助。求助行为不当或不适度,不但无益化解先前的纠纷和保护已受侵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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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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