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司法应对

作者:晏景; 任容庆债权转让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司法案件不良债权政府组建英文名称国有银行

摘要:1999年,中央政府组建了华融、信达、长城、东方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英文名称为Assets Management Companies,以下简称AMC),集中收购、管理和处置从四大国有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剥离出的不良资产。AMC通过银行政策性剥离或商业性剥离两种方式受让了大约1.4万亿元的不良债权后,将很大一部分不良债权通过优劣搭配,以远低于原账面价值的数额转让给第三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