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晏景; 任容庆债权转让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司法案件不良债权政府组建英文名称国有银行
摘要:1999年,中央政府组建了华融、信达、长城、东方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英文名称为Assets Management Companies,以下简称AMC),集中收购、管理和处置从四大国有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剥离出的不良资产。AMC通过银行政策性剥离或商业性剥离两种方式受让了大约1.4万亿元的不良债权后,将很大一部分不良债权通过优劣搭配,以远低于原账面价值的数额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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