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秋媛; 陈鹏展死刑复核监狱管理局但书刑法案件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罪李德
摘要:被告人李德东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4年8月5目被交付执行。2005年10月25日13时许,李德东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十三分监区五班监舍内自己的床下。发现一把自制小刀,便骂问是谁的小刀。李德东骂问了几遍后,见没有人理会,便将小刀扔到监舍对面水房的垃圾桶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8757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86 评论 44
人气 88460 评论 25
人气 54441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