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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案件中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适用

作者:沈秋媛; 陈鹏展死刑复核监狱管理局但书刑法案件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罪李德

摘要:被告人李德东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4年8月5目被交付执行。2005年10月25日13时许,李德东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监狱十三分监区五班监舍内自己的床下。发现一把自制小刀,便骂问是谁的小刀。李德东骂问了几遍后,见没有人理会,便将小刀扔到监舍对面水房的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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