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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徇私舞弊同时受贿应数罪并罚

作者:苏敏华数罪并罚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商检犯罪行为刑法理论牵连关系构成要件

摘要:【裁判要旨】商检徇私舞弊同时受贿的,二者之间具有牵连关系,除刑法有明文规定以外,对牵连犯的处断一般应当采取数罪并罚的原则.而非从一重处断行为人实施商检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行为.同时索取或收受贿赂,充足渎职罪和受贿罪两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只有实行数罪并罚才能充分评价两个危害行为,而从一重处将导致同类案件量刑不平衡,轻纵犯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注意规定,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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