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我国行政民事交叉案件的审理模式

作者:陈晓宇; 孟雷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审理模式交叉案件行政法院大陆法系国家普通法院民事诉讼

摘要:20世纪以来,随着国家行政管理领域的不断扩张.现代社会中行政权已逐渐介入到传统的私权领域.民法和行政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存在大量相互交叉、重合的情形.使得当事人的同一行为有时具备了多重法律属性.产生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的交叉或牵连问题,即所谓的行政、民事交叉案件。而对于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应当适用何种程序审理。国外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第一,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存在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之分,它们采取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分别由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同时审理的方法,但先中止民事诉讼,待行政法院作出裁判后,普通法院以行政法院的裁判为依据对民事诉讼作出裁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