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留成; 周维琦犯罪学南宁市被告人犯意转化犯罪转化
摘要:2007年2月,被告人徐翔的女友向南宁市新飞羽毛球馆提出辞职,在结算工资时,由于其两年前的工作疏忽造成球馆用品丢失,被球馆告知要从工资中扣除人民币120元。徐翔对此不满,伺机盗窃该球馆的营业款。2007年3月11日11时许,徐翔在南宁市利客隆超市桃园店购买钢柄尖刀一把和超薄胶手套一袋,并于当天16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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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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