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晚祥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规定食品进出口公司货运公司经营预算管理国有企业经营亏损
摘要:被告人王海庆、姚秉昌于2002年至2005年初,在分别担任国有企业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国际货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货运公司”)经理、财务人员期间.在该公司2002年至2004年连续三年经营亏损,按照上级公司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食品进出口公司”)《关于试行公司内部经营预算管理的若干办法》等有关考核规定.无资格向上级公司申请批准发放奖金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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