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处罚附加刑主刑没收财产任职期间投案自首有期徒刑不同意见
摘要:编辑同志:刘某在任职期间贪污5.3万元。案发后,刘某投案自首。我院在审理该案中,对刘某主刑适用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但在适用附加刑没收财产时,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主刑适用减轻处罚,在5年以下量刑,那么就不能适用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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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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