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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李洪江刑事诉讼一审判决二审判决附加刑批复罪名上诉不加刑原则最高人民法院

摘要:2008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8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适用附加刑的批复》(法释[2008]8号,以下简称《批复》),自2008年6月12日起施行。《批复》全面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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