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洪堂债务承担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催款通知书债务转移履行期限依法认定债务人
摘要:【裁判要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主体发生变更,但其债务仍为同一债务.原债务的性质和内容均不变更.已经超过履行期限的债务转移依然有效。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的.依法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新的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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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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