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昭伟; 阳桂凤数罪并罚二审法院被告人立功表现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两审终审减轻处罚
摘要:[要点提示]原判事实不清是指一审判决之前发生的事实,对于二审期间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审法院可以直接进行审理,无需发回重审,这与两审终审原则并不违背:对于犯数罪的被告人因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的,如果该情节是因个罪而产生,则只能适用于个罪;如果该情节并不是因个罪而产生,则其从轻、减轻效力及于数罪。在从轻、减轻处理与数罪并罚的顺序上,应当采用“先减后并”方式,即先考虑从、减情节,在对数罪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后再予并罚决定最终适用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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