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承洲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村委会主任债务生活费用孤寡老人医疗费用张某
摘要:为了照顾孤寡老人张某的生活,村委会主任动员张某的亲侄儿媳妇辛某(丈夫已早逝)与张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辛某负责照顾张某生活,承担张某日常生活费用和生养死葬的义务;老人死后的所有财产归扶养人所有,张某的存款900元交给村委会保存,用于支付张某的医疗费用。协议履行5年后,张某因病被辛某送进医院,经医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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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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