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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有君子之道

作者:李晓东法官职业君子职业道德规范社会正义选择能力活动主体道德品质

摘要:《论语》所谓君子之道,应从三个方面理解:一是仁者不忧,即内心坦荡,没有忧伤、忧恐;二是智者不惑,即选择能力强大,清醒而不迷失方向;三是勇者不惧,即勇敢而不惧怕。要成为君子,就要苛责内心,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法官这种职业历来被神圣的光环笼罩着,“正人君子”常被作为法官的代名词。人们把司法视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司法活动主体的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否则正义便难以实现。正因为法官职业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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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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