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玉珍; 李建军; 马小莉行政诉讼自身原因起诉人逾期登记行为民事案件行政行为正当理由
摘要:【裁判要旨】民事案件中,法院对作为证据的行政登记行为不予采信,致使胜诉的一方当事人认为该行政行为未影响其权利实现,此后,该判决叉被依法撤销,致使其逾期对行政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视为不可归责于起诉人自身原因的正当理由,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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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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