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富胜村委干部名誉侵权诽谤传单村主任意见分歧不同意见他人
摘要:【裁判要旨】村委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存在意见分歧是很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作为一村之长的被告理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他人的不同意见,而不应该公然向全村村民散发传单诽谤他人,这样就会导致侵害他人名誉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8744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383 评论 44
人气 88447 评论 25
人气 54439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