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名人形象权商业化利用的法律保护

作者:何成龙; 曹书瑜法律保护形象权商业化利用名人人格权商品化法律适用商品化权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名人形象权商业化利用因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而备受人们的关注。对于现实生活中人格权商品化所产生的法律适用的空白地带。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即使同出于对美国公开权制度的借鉴,也有商品化权、姓名肖像广告权、形象权等不同的名称,其内涵通常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形象”一词虽然是表现特定对象之个性特征的一个整体,但它包括许多具体的因素,例如自然人的姓名、肖像、声音等。将这些因素的商业化利用而产生的权利称为形象权更为贴切,用其他名称似乎与实践中所反映的内容并不十分相符,所以本文使用“形象权”这一概念。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