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达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正当程序职权法定拆迁纠纷广州市越秀区诉讼房地产交易所公共绿地
摘要:一审原告广州市越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诉称:我局经批准征用黄梅侠所有的广州市西湖路大马站38号后座首、二层房屋地段作危房改造建设公共绿地工程,该房屋已由我局委托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按市值价评估为421300元,我局按该价值作为拆除被告原址房屋的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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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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