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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位撤销纠纷的思考

作者:田鹏慧; 赵建亮学位制度撤销权具体行政行为学位授予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行政法理论纠纷科学研究机构

摘要:学位撤销权是一项行政权力,撤销学位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我国实行国家学位制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根据法律授权具体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根据行政法理论.我国学位授予单位属法律授权的组织,学位授予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应当遵守行政法的基本原理、理论和具体规定,并承担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撤销学位权是学位授予权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学位授予单位行使,撤销学位行为属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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