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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乘车人的无过错责任保护

作者:蒋岩岩无过错责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保护乘车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责任限额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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