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巾淋股权转让协议瑕疵出资协议效力公司股东工商登记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摘要:沈阿大和周云清等人设立齐发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沈阿大、周云清等人。齐发公司向股东出具了出资证明书,载明各股东的出资份额.并说明出资全部由沈阿大借垫。此后,沈阿大伪造董事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将他人股权处分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后被周云清等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沈阿大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周云清等人不具备股东资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09311 评论 20
北大期刊
人气 122430 评论 44
人气 88545 评论 25
人气 54481 评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