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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既、未遂数额

作者:李长坤信用卡诈骗既遂减轻处罚法定刑犯罪未遂财产犯罪轻刑盗窃犯罪犯罪意思国际信用卡

摘要: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如果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系信用卡的非真实持有人,应认定被告人的行为系冒用他人信用卡;被告人的行为部分既遂、部分未遂,不应将既遂数额与未遂数额累加作为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据,而应视具体情况采用既遂吸收未遂或者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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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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