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红宁职务侵占罪判断行为欺骗手段犯意许成东界挪用资金罪金融机构占为己有诈骗行为
摘要:<正>案号一审:(2006)厦刊初字第20号二审:(2006)闽刊终字第324号【案情】被告人许成果自1979年起担任厦门市翔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店信用社东界村信用站业务代办员,经信用社配置办公桌、业务凭证等办公用品后,在其住家内长期代办东界村民的个人储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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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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