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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确认案件的处理

作者:吴晓静上市公司股权确认案件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证券交易所股票全流通

摘要:一、上市公司股权确认案件产生的历史背景 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问世之初。其股份性质被设计为国有股、法入股等非流通股及可以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两大类。非流通股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同性质股份所代表的实际权利有所不同。这种做法后来被称作股权分置。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股权分置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国家开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其目标是各种股票全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实现股份有限公司向现代企业的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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