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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初探

作者:黄松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事诉讼模式不和谐因素司法保障社会纠纷纠纷解决法院院长诉讼秩序

摘要: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将有更多的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而采取什么样的诉讼模式,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纠纷解决的质量和效果。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了“司法和谐”的重要命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如何根据司法的工作规律和新形势下我国的具体国情,创新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模式,建立和谐的诉讼秩序,营造和谐的诉讼环境,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法学界和司法界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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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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