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法律文书约定期限和解协议债权人债务人借款纠纷执行法院申请执行
摘要:编辑同志: 某甲申请执行某乙借款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某乙分三期偿还借款。前两期某乙均如约履行,在给付第三期借款时,超过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5天,但是某甲仍然接受了该笔款项。后某甲以某乙没有完全履行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为由,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请问某甲的申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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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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