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刑事审判改革的基本立场:简者更简,繁者更繁

作者:冀祥德刑事案件审判改革刑事审判程序刑事简易程序证据开示有罪答辩庭审程序被告人

摘要:笔者所构建的、与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同时的、中国刑事审判程序改造的场景是: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通过控辩双方的证据开示,在双方知彼知己尤其是辩方对案件全悉的基础上,案件经过程序法官的问罪程序得以迅速分流: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进入刑事简易程序,尔后视案情清楚与否、证据充分与否而分别适用速决程序或控辩协商程序,简化庭审前的准备与庭审程序等诸多环节,做到“简者更简”;被告人作无罪答辩的,进入普通程序,赋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更多的实体与程序的权利保障,实现“繁者更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