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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品格与素养

作者:王秀红法官素质职业品格素养法律职业职业素质法官职业社会公平特殊群体司法工作法治社会

摘要:法官作为法律职业中的特殊群体,应当具备什幺样的职业素质和职业品格才能适应不断前进和发展的司法工作需要,才能符合建设法治社会对法官提出的,公正司法的要求,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从古至今,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法官应具有的品格、素质、能力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想象和描述,但不管怎样界定法官素质,有一个标准是恒定的,就是捍卫公平、正义对法官职业所提出的要求。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应当具备符合法律职业特点的特殊品格,具有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正如肖扬院长所说:“法官应当成为社会公平的象征,法律精神的化身,公民行为的标竿,社会形象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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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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