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祝昌霖行政诉讼案件机制行政法理论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第五十条赔偿案件人民法院法定性实定法
摘要:在我国行政法理论中,以公权不可处分、行政行为法定性为由,在实定法申明确禁止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中除行政赔偿案件外,不适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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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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