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作者:孔祥俊法律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大陆法系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整体性特征外部特征商业标识市场混淆成果保护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构成要件完善立法立法例英美法著作权纳入作为

摘要:商业外观是指商品或者服务的外部特征,包括其形状、样式、装潢、颜色或者其他外观上的整体性特征。国外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有两种基本立法例,即一种是将商业外观纳入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强调市场混淆等要求,美国、英国等采此例;另一种是将商业外观作为一种特种商业成果,作禁止他人侵害的商业成果保护,如大陆法系国家确立了以“原样模仿”或者“寄生竞争”为代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类似于英美法中商业外观的商业成果进行保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除以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和著作权等特殊方式保护商业外观外,可以将其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范围,但应当受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约束。至于我国是否有必要将商业外观作为特殊的商业成果进行保护,那属于进一步完善立法的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