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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物的瑕疵、租赁合同的解除及合同解除的溯及力

作者:吴玲租赁合同合同解除溯及力瑕疵出租空气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交接手续租金房屋承租退还约定起诉法院违约

摘要: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向乙承租某房屋。合同签订后,甲支付乙两个月的租金及保证金后入住。后甲以自己承租的房屋内空气质量存在问题,致居住后身体不适,经专家检测属甲醛超标,虽与乙办理了退房交接手续,但乙拒绝退还租金及保证金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乙退还两个月租金和保证金。乙则辩称,甲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曾多次实地察看,从未提出空气质量存在问题。既然双方已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现甲仅租赁了两个月即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甲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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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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