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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抑或对立——对民事诉讼中鉴定人选任制度的思考

作者:范跃如鉴定人诉讼法院选任制度公害论理特别法知识专门性理法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社会已进入科技化、信息化时代,现代型诉讼,如公害、制造物责任事故等诉讼大量涌现,这类诉讼的争点往往与高度专门化知识相关联,甚至涉及最尖端的现代科技和知识。作为审判主体的法院,“仅知悉通常之论理法则、经验法则,如缺乏特别法则上之知识,则由鉴定人依其学识经验,提出报告,以补充法院之知识”。不难发现,当法官把这类不能依通常学识加以判断的专门性问题交给鉴定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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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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