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晓楠; 于同志未成年人案件中国少年司法制度青少年犯罪处理措施管辖权
摘要:现阶段我国未能形成以少年司法机关为中心的未成年人案件处理体制,已有的少年法庭受案范围较窄,仅仅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各种不同性质的未成年人案件分别由不同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呈现多元化特征。这和其他国家普遍建立独立的专门机构统一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做法形成鲜明对照。鉴于多元化体制存在的弊端,建立独立、统一、协调的未成年人案件处理体制应当成为我国未来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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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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