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增宝; 吴建峰刑法适用条件余罪自首法律适用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
摘要:刑法理论上的余罪自首,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被查获归案后,又主动如实地交代了自己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其他罪行的事实。对于余罪自首,现行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称谓,但于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作了具体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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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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