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红英德国商事法律制度民法私法商事主体商事登记商事审判系统商业惯例法律效力公司法律制度
摘要:德国在立法体例上采用民商分立,德国民法典与德国商法典是共同构成德国私法的两大支柱,又各自成为民法、商法体系中的核心法典。在商法体系中,除独立的德国商法典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商事单行法,包括资合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有价证券法、银行和交易所法、证券保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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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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