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涛法官律师权利律师制度执业方法司法体制司法观念
摘要:现阶段,我国律师的执业方式仍然以诉讼为主,与法官打交道也就成为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律师的意见和人格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这种现象一直存在,成为法官与律师之间法律沟通的障碍,甚至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种阻力。具体表现在几方面:一是在诉讼过程中未能做到充分尊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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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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