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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儿童偷自家财物并骗其外出游玩行为之定性

作者:崔永峰盗窃罪拐骗儿童罪犯罪构成罪数形态

摘要:2003年3月6日,被告人史某在泗洪县某小学找到该校六年级学生、12岁的杨某,谎称欲带杨某到南京学武术,唆使杨某回家盗窃钱财。杨某当即回家偷得现金3000元,但未将钱交给史某。被告人史某即将杨某带到泗洪县城某旅社中居住,白天带其闲逛,所需费用皆用该3000元支付,至案发共40余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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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

《人民司法》(CN:11-160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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