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监督领域拓展方式转型司法化构建
摘要:当前,行政检察监督呈现从权力单维制约权力向权力与权利双维制约权力转变、从事后监督向事后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结合转变、从非诉方式向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转变等特点。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例,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对如何建立健全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等制度进行了不同模式的探索,但行政检察监督仍面临立法依据不足、检察监督法律文书效力不明确等制度障碍。鉴于此,应从案件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行政检察监督方式的司法化构建,同时应通过完善立法,强化内部一体化配合机制,加强内外部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检察监督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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