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卞建林以审判为中心不告不理庭审实质化诉审关系
摘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诉审关系,必须实行控审分离,切断控诉方与裁判方的联系,树立法官中立形象,明确检察机关证明责任,加强法庭中的控辩对抗;立法应对不告不理、诉审同一的原则予以明确并对相关制度予以细化;要进一步推进庭审的实质化,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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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CN:11-145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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