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良芳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拘役
摘要:刑法修正案(九)第四条明确了异种有期自由刑并罚原则,有利于统一司法实践适用尺度,但却带来量刑横向不平衡的问题,并且这一问题通过解释论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从立法论看,对有期徒刑和管制、拘役和管制的并罚,采用并科原则是正确的,但对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并罚,则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主要原因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是“形异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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