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晋; 刘志远; 申云天; 宋少鹏最高人民检察院解读卷宗电子制作检察委员会审议起草
摘要: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五章十九条,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其制定背景、起草思路、主要内容等逐一解读,以有助于《规定》的贯彻落实。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检察》(CN:11-145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部级期刊
人气 309597 评论 20
省级期刊
人气 200661 评论 71
北大期刊
人气 122477 评论 44
人气 88684 评论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