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灿老年人犯罪法理基础从宽处罚刑罚原则古代刑法未成年人现行刑法残疾人
摘要:我国古代刑法中有“矜老恤幼”的规定,是指在法律上给予犯罪的老、幼、妇孺、残疾者以一定优待的刑罚原则。我国现行刑法中不乏对未成年人、肓聋哑残疾人从轻或减免刑罚的规定,然而对于老龄犯罪的相关规定却付之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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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CN:11-145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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