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蕾刑事案件职能管辖退回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审判管辖案件管辖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职能管辖、审判管辖及地域管辖。相应地,《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八条也对检察机关案件管辖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依法改变管辖的案件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实务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类来源“特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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