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检察官应加强警务技能训练

作者:王炳文; 朱明警务技能训练检察官法律监督机关执法活动检察机关渎职犯罪法制统一协助执行

摘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负有查办贪污渎职犯罪,维护法制统一的职责。检察官在履行侦查职责时,拥有拘传、搜查、协助执行拘留、使用枪支警械的权力,其执法活动具有鲜明的对抗性和强制性。时常,在执行公务时有暴力抗法、围攻、打骂事件发生,还有一些检察官下班后,其人身、家属、住宅遭到不法分子的威胁、侵害,严重影响了检察官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正常生活的平稳继续。针对这种情况,加强检察官的警务技能训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民检察

《人民检察》(CN:11-145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