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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罪势在必行

作者:黄键; 滕绿凤专项资金资金挪用事业单位势在必行国家行政机关增设违法犯罪现象公务活动合法权益人民群众

摘要:专项资金,是指国家下拨的专门用于特种生产、建设、科研、教育、卫生、军工、救灾、抢险、扶贫、优抚、防汛、抗洪、防疫等项目的资金。所谓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将专项资金挪用于其他公务活动、个人营利等行为。近年来,单位挪用专项资金违法犯罪现象愈演愈烈,但是,刑法对此类行为并没有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应尽快设立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罪,将严重的单位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列入刑法打击制裁的范围,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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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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