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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辖改变可否对犯罪嫌疑人重新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刑事拘留案件管辖犯罪嫌疑人犯罪主体资格职务侵占罪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职能管辖贪污罪

摘要:编辑同志:我们在办案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孙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其间,在对此案进一步侦查时发现,孙某不符合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资格,而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资格,遂按刑事诉讼法职能管辖的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此时检察机关对孙某的刑事拘留期限尚未届满),公安机关受理此案后,因改变案件管辖,重新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孙某进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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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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