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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检察监督

作者:包耐兵; 王成柏检察监督交付执行罪犯法律效力兴盛诉讼公安机关跟踪监督制度立法

摘要:交付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有关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它是切实完成刑事诉讼法任务的最终环节,是为实现国家刑罚权而实施的司法活动,具有合法性、强制性、及时性的特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民法院及时向公安机关送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相关交付执行手续;二是公安机关及时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投送监狱或其他改造场所;三是监狱管教机关依法收押并对罪犯执行刑罚.依法及时将罪犯交付执行机关,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的前提,也是刑罚目的得以实现的保证,但目前在罪犯交付执行活动中仍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就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其如何开展检察监督谈一些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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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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