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健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级人民法院覆灭刘涌江南剥夺政治权利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
摘要:2006年9月26日下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庄严肃穆。在高悬的国徽下,曾经猖獗一时的江西省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的16名成员低下了罪恶的头颅。经过六天的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这个集团的首犯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对同案李华、董啸林、张文峰等1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20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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